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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参加评标活动,是法律赋予招标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保证招标效果的重要手段。本文阐述了招标人代表在评标过程中应发挥的作用,分析了目前招标人代表在产生和履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招标人代表如何在评标委员会中依法依规发挥作用提出建议。


背景

当前,招标采购已经成为企业合同采购中的主流方式,国家法律法规及各企业对该方式的采购过程均有明确且严格的规定,形成了一套较完善的招标采购体系。其中评标工作是招标投标活动中重要的环节,这一环节工作完成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个招标投标活动的效果以及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评标委员会作为评标工作的主体,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因此依法派出招标人代表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参加评标活动,是法律赋予招标人的一项基本权利。


目前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主要由招标人代表和相关领域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集中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对各投标人技术/商务文件的评审工作,最终完成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管理模式松散,同时个别评标专家专业水平不足、责任意识不强、法律法规不熟悉等都将影响评标质量,很难保障评标效果。因此招标人代表在评标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招标人取得良好招标效果的重要保障。


招标人代表在评标过程中

应发挥的作用


01

保证全面解释招标文件


招标人作为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合同条款/评标办法等的编制者,对所招标的标的有全面、深层次的认知,而评标委员会其他随机抽取的专家在短时间是无法通过一两本招标文件透彻地理解招标项目标的和招标人真正需求的,也正因为存在此种差距,招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中承担着向其他成员客观、公正解释说明整个招标项目背景及其他相关内容和招标文件中描述不清、模棱两可的内容,从而增强他们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和认知的工作,只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招标项目有了准确、清晰、一致的认知,才能评审出最佳的结果,推荐出最合适的中标候选人,保证招标效果满足招标人需求。 


02

掌握评标过程信息


招标人作为招标项目的出资方、需求方,有权利而且必须详细了解评标工作的整个过程,招标人代表的参与正是获知评审详细过程、其他专家职业素养、能力水平和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能力的最佳渠道,同时还可以及时制止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保证评标质量,发挥好监督作用。


03

推动确认评标结果


招标人代表作为招标项目结果的最终确认方代表,要在全面了解各个投标人技术、商务方面的响应和偏离情况以及整个评标过程信息的基础上作出正确的决策,是招标人确认评标结果的必要依据,并且能提高定标效率。


目前招标人代表选派和履职

存在的主要问题


01

招标人代表的选派过程相对简单


目前招标人代表大部分从招标项目相关设计或技术负责部门、工程技术经济部门、招标项目相关现场项目部及其他相关部门中推荐或随机抽取产生,但通过随机抽取产生招标人代表的方式尚未普及,因此几乎所有招标人代表均由领导临时委派,还经常出现评标前临时请假换人的现象,随意性较大。一些企业为保证招标人代表的自身素质,对担任招标人代表有明确的资格条件(科室及以上干部或具有副高级职称),因此造成符合条件的员工有限,不利于招标人代表名单的保密,给一些投标人或利益相关方“钻空子”提供了机会。


02

招标人代表评标的能力和经验不足


部分招标人代表对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清楚,对相关部委及企业自身招标投标制度程序也比较模糊,对评标工作、招标人代表职责和使命更是一无所知。对招标文件掌握不准确,甚至评标前对招标内容毫不知情,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地解释说明整个招标项目背景,其他相关内容和招标文件中描述不清的内容,不能清晰回答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问题和疑惑,造成评标委员会产生对招标项目的局限性或误解,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言行也不能及时制止。同时还存在招标项目委派一名技术人员作为招标人代表,其对商务方面的知识了解有限,过多关注技术方面,不能准确判断投标人的商务响应情况,可能造成公司经济上的损失。


03

招标人代表在评标过程中

存在“越位”行为


招标人代表需客观、公正介绍招标项目情况,监督评审工作、掌握评标进度,此过程中招标人代表的言行应代表招标人立场,不应该掺杂私人观点。但实际评标工作中部分人员以招标人代表的身份,在评审过程中发表主观以及倾向性的观点,对个别投标人过度赞赏或诋毁,影响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审,最终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更有甚者收取投标人好处,在评标过程中促使其中标,造成公司经济损失,酿成违法违纪的后果。还有部分招标人代表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向相关人员散播评审信息,毫无保密意识。


依法依规发挥

招标人代表作用的建议

结合上述招标人代表应发挥的作用及目前招标人代表选派和履职中存在的问题,招标人应规范招标人代表的选派流程,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建立健全招标人代表履职和评价机制,使得招标人代表在评标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保证招标效果。具体建议如下:


01

规范招标人代表选派的流程


建议招标人建立招标人代表库,并制订相应的制度程序,于开标前2个工作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取招标人代表。应通知、邀请本企业纪检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保证过程的合规性。抽中的招标人代表不能无故不参加评标活动,如理由充分,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再次抽取。此过程及抽取的人员名单须绝对保密。


为保证招标人代表具备一定的能力水平及工作经验,科室及以上干部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应作为基本入库门槛,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工作纪律,具有独立判断能力,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其次要掌握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熟悉招标活动的整个流程以及评标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具备在评标过程中识别违法违规言行和现象的能力,确保评标工作顺利完成;


再次要掌握招标项目的目标、范围和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能够在评标过程中与评委开展必要的交流,准确表达观点,阐述招标文件内涵;


最后要能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和方法评标,合理分配工作任务,掌控评标进度。


02

提高招标人代表的评标能力


上述虽已设定招标人代表的入库门槛及相应条件,但由于招标人代表来自企业内部各领域、岗位,其职业素养、能力水平和评标工作经验仍然存在参差不齐的现象,因此需要从以下方面提高其能力:


一是,招标人应定期组织所有库中招标人代表进行招投标法律法规以及企业招标相关规章制度程序的集中宣贯,以此使招标人代表尽快熟悉招标投标过程、提高招标人代表的法律意识;


二是,招标人应收集日常评标过程案例,并结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程序编制招标人代表的专项培训课件,定期组织集中培训,增强招标人代表对其职责、使命以及职权范围的了解,同时编制《招标人代表培训手册系列》,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评标纪律要求、评标注意事项、否决投标情况和评标报告编制要求等,成册后发放至每一名招标人代表手中,作为日常学习材料。


03

制定招标人代表履职的

标准流程

为保证招标人代表充分了解招标内容,评标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保障招标人取得良好的招标效果,应制定以下标准工作流程并严格执行:


首先,评标日期前招标人代表需仔细研读招标文件,深入理解技术和商务方面的实质内容。若招标人代表不是招标文件或技术商务文件的编制人员,需提前与相关编制者进行交底沟通,使招标人代表在全面了解招标项目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商务合同条款和评标办法的基础上参与评标工作。同时建议招标人代表所在党组织的纪检工作人员进行评标前的廉洁保密谈话,以增强招标人代表的廉洁保密意识。


其次,评标开始前招标人代表需向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客观、公正地介绍招标项目情况、招标文件的内容(其中包含技术要求、工期要求、重要参数和合同条款、评标办法以及其他必要内容),确保评标委员会充分认知该项目,从而给出准确的评审意见及结果。招标人代表还可以根据投标人的数量以及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业务专长合理安排分工,提高评审效率。


再次,评标过程中招标人代表担任组长,带头维持好评标现场纪律,组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内容开展评标工作,及时制止违法违规的言行,掌握评标进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招标人可派一名专业商务/技术人员作为评标现场支持,以保证对投标文件作出准确专业的判断。


最后,评标结束后招标人代表需向定标汇报人员交底评标过程信息,为招标人决策提供完整准确的信息,同时必须严守在招标过程中获知的任何与招标项目相关的信息(包括评标打分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等信息),还要配合相关部门处理调查招标项目出现的异议或投诉。


04

建立招标人代表履职评价机制


招标人代表在评标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提高招标人代表库人员的职业素养、能力水平,评标工作结束后需对招标人代表的履职进行评价,综合多方面因素(包含业务能力、工作态度、评标纪律及信誉和身体状况)进行打分,评价结果反馈招标人代表库管理人员后,根据评价情况决定该员工后续是否继续担任招标人代表一职。但招标人代表评标工作中具有下列行为或原因之一的,应当终止其资格,以约束和规范招标人代表的行为:


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的;

向他人透露评标过程和评审情况的;

擅离职守等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的;

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

未按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

对评标报告有异议不签署评标报告,但拒不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

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的;

因身体健康、工作调动等原因不能胜任评标工作的;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总结

招标方式较其他采购方式有着更严格的法律法规约束,而且是一个不可逆的流程,尤其是评标环节,因此招标人代表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招标的响应性、招标进度的时效性、招标过程的合规性、招标成本的经济性、招标效果的符合性、招标监管的有效性。希望通过以上建议和措施可以使招标人代表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更好地行使招标人代表的权利,保证招标项目取得良好的效果。